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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常国土资告字〔2008〕005号
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,经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将盐湖镇市场服务中心(盐湖镇集贸市场)、田尾工商行政管理所(田尾乡新田村杉树山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挂牌宗地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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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 |
土地
位置 |
土地
面积(㎡) |
土地
用途 |
使用
年限 |
挂牌
起始价 |
竞买
保证金 |
增价
幅度 |
交地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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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湖市场
服务中心 |
盐湖镇集贸市场 |
487.6㎡ |
商业住宅 |
50 |
5.95万元 |
5.95万元 |
2000 |
现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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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尾工商行政管理所 |
田尾乡新田村杉树山 |
617.16㎡ |
商业住宅 |
50 |
7.47万元 |
7.47万元 |
2000 |
现状 |
二、竞买人资格取得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、企业和其他组织、个人,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,均可参加竞买,有意竞买者,请于2008年4月13日17时前持营业执照(原件、复印件)、法人证明、个人身份证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,咨询详情索取资料,并缴纳履约保证金,办理竞买手续后取得竞买资格。
三、挂牌时间和地点
1、挂牌时间2008年4月3日—2008年4月15日17时,报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5:00—17:00,挂牌截止时竞买人仍有2人或2人以上采取现场竞拍
2、挂牌地点:设在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(三楼)。
3、若本次挂牌未成交,挂牌时间自挂牌次日顺延直至成交,(若调整挂牌出让价格的除外)
四、契税4%由受让方承担、交易服务费2%委托方及受让方各承担1%
五、未尽事宜以挂牌须知约定为准
联系电话:0734-7240078
常宁市国土资源局
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|